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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1款 1.董事會決議日期:103/12/19 2.減資緣由:係因原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未達既得條件,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收回 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並註銷減資。 3.減資金額:135,000元。 4.消除股份:13,500股。 5.減資比率:0.05% 6.減資後實收資本額:262,958,680元。 7.預定股東會日期:不適用。 8.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及比率(減資後上櫃普通股數A、A/減資後已發 行普通股):不適用。 9.前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%者,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 因應措施:不適用。 10.其他應敘明事項:訂定減資基準日為103/12/19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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